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省能源局组织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10〕73号)进行修订,形成《安徽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省能源局煤炭产业发展处(邮政编码:230001,电话0551-63609433),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反馈意见”字样。
二、电邮方式。将意见发送到电子邮箱zhuruiwit@126.com,并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安徽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