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更好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严厉打击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起草了《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附件1)、并附修订对照稿作为参照(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16日前将修改意见表(见附件3)电子版反馈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
联系电话:010-64464265;电子邮箱:sgtjc2022@126.com。
附件:
1.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修订对照稿)
3.征求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