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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亚外长第五次会晤联合声明(全文)

来源:互联网整理 发布日期:2024/12/2 11:51:45

2024年12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王毅、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努尔特列乌、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长库鲁巴耶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穆赫里丁、土库曼斯坦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梅列多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赛义多夫(以下称“各方”)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共同举行中国-中亚外长第五次会晤。

各方在坦诚友好、相互尊重、富有建设性的氛围中,围绕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发展、中国-中亚机制框架内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问题全面深入交换意见,并声明如下:

一、各方一致认为,2023年5月在西安举行的中国-中亚峰会在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六方积极推动并有效落实峰会共识,实现了中国中亚合作的新发展和新突破。各方重申决心携手构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

二、各方高度重视将在哈萨克斯坦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商定即启动筹备工作。六国外交部将保持密切沟通,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接,积累成果,确保峰会取得圆满成功。

三、各方指出,中国-中亚机制框架内成立的经贸、产业与投资、农业、交通、海关、安全执法、应急管理等领域部长级合作机制高效运作,为推动中国中亚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方愿根据合作的现实需要不断完善中国-中亚机制建设,丰富中国中亚合作内涵。

秘书处参与方均认为,2024年3月启动运营的中国-中亚机制秘书处为促进多边合作提供了有效平台。秘书处参与方均愿全力完成秘书处法律文件签署等相关工作,确保秘书处明年转入全面运营。

四、立足各方合作基础和需求,各方一致同意优先推进以下领域合作:

——推进贸易畅通合作。进一步提升中国同中亚国家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扩大相互市场准入,保障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畅通,推进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各方愿尽快商签关于深化贸易畅通合作的文件。

——促进产业投资合作。支持中国同中亚国家开展相互投资,巩固建材、轻工、加工制造等传统领域合作,拓展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新领域合作,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增强经济的稳定性,推动中国同中亚国家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

各方欢迎在机制成员国举行进出口商品展、商业与投资论坛,支持举行第二届中国-中亚实业家委员会会议。

——加强互联互通合作。全面推动中国同中亚国家在公路、铁路、航空、海运、多式联运、物流运输、口岸建设、数据光缆等领域合作,推进中国-中亚交通运输走廊建设。为打造双方高水平互联互通合作格局,各方愿研究商签互联互通发展、对接国家交通发展规划等战略文件。中方愿同中亚国家加强中欧(亚)班列相关合作,推动建立政府间合作机制。

——拓展绿色矿产合作。推动中国同中亚国家在矿产勘探、开采、冶炼、加工、运输、销售等领域合作,加强矿产资源产业链“探产供储销”各环节的绿色开发利用,研究商签关于加强绿色矿产领域投资合作的文件。

——深化农业合作。加强良种培育、农副产品加工、智慧农业、节水灌溉、土壤改良、农机制造、专家培训等合作,促进农业投资和贸易规模稳定增长。

——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各方愿充分发挥各国外交部领事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出台更多人员往来便利化举措,包括相关方探讨制订便利化协议。

——扩大旅游合作。各方注意到旅游合作在促进中国同中亚国家人文经济交流中的重要作用,商定深化旅游合作,采取共同举措为旅游团组往来创造便利条件。

五、各方将继续深化教育合作,加强院校和学生交流,为中国中亚合作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中方愿向中亚五国提供更多培训和奖学金名额。

各方认为,有必要保持定期举办人文交流活动,如展览、音乐会、演出、体育活动等,并广泛吸引青年参加。各方指出,“伟大丝绸之路的新时代”中国-中亚青年论坛对建立和扩大中国中亚民众经常性交往具有重要意义,对举办中国-中亚青年才俊论坛的倡议表示欢迎。

六、中方愿同相关中亚国家开展高科技领域合作,包括遥感、测绘等卫星运用。

七、为更好解决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中国愿同相关中亚国家分享减贫和荒漠化等领域治理经验,包括探讨在该领域制定计划、实施项目。

八、各方愿每两年举办一个合作主题年,助力中国中亚合作高质量发展。

九、中方欢迎中亚国家通过“中亚-2040”地区合作发展构想。

各方探讨了制定中国-中亚机制成员国永久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可能。

十、各方确认2025年6月在阿斯塔纳举行第二届峰会。

十一、各方感谢中方高水平举办中国-中亚外长第五次会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