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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

来源:互联网整理 发布日期:2024/9/18 12:22:46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以下简称“《铝冶炼核查指南》”)。《铝冶炼核查指南》主要包含核查的原则、依据、内容、要点以及核查报告编制模板,用于指导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铝电解工序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该指南旨在增强铝电解工序碳排放核查工作的规范性,提高核查工作质量,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符合性。总体来看,该指南对统一核查尺度、规范核查要求、强化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一、《铝冶炼核查指南》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准备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有色金属工业是我国碳排放量较大的领域之一,其中2022年电解铝产量3849.29万吨,占有色金属总产量的近60%,同时占全球电解铝总产量近60%,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的主要领域。

《铝冶炼核查指南》的印发是推动铝冶炼行业甚至整个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有助于将技术和资金导向绿色低碳领域发展,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转型升级,同时可帮助电解铝行业有效应对欧洲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另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首次将阳极效应产生的四氟化碳(CF?)和六氟化二碳(C?F?)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纳入,具有标志性意义。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数据质量是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和前提。真实、准确、完整的碳排放数据不仅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容、增加市场活力的基础,也是影响当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温室气体减排成效的关键要素。从国际和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运行经验来看,核查是数据质量保证的通行做法。

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作为通用性核查指南,该文件适用于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有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为了更加精准地指导对各行业特定的生产工序和关键参数的核查工作,增强特定行业核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一致性,《铝冶炼核查指南》给出了铝电解工序(设施层级)的碳排放核查方法和要点。随着以后各行业核查指南的陆续出台,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将会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为进一步提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数据质量和顺利扩容提供政策保障。

二、《铝冶炼核查指南》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能够精准地指导对铝电解工序的核查工作。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用于指导铝冶炼行业企业的铝电解工序和企业层级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铝冶炼核查指南》明确用于指导铝电解工序层级的核查,不适用铝冶炼企业层级的核查。

《铝冶炼核查指南》针对阳极消耗量和铝液产量两个影响铝电解工序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参数,明确提出查、问、看、验四种核查方法和步骤,给出合理取值范围、经验数值以及核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提升核查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消除不同核查人员对核算指南理解不统一、尺度掌握不统一等问题,可切实提高核查工作效率,确保核查工作质量。

此外,《铝冶炼核查指南》的规定还兼具原则性和灵活性,在“查、问、看、验”四种核查方法和步骤中,明确哪些方法和步骤是必须的“规定动作”,哪些是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自主采纳的“自选动作”。对规定动作,标注星号“*”的明确作为必查项,未标注星号的核查事项由核查人员根据文件评审的结果、重点排放单位的实际情况或经验判断确定是否核查。

三、《铝冶炼核查指南》注重问题导向,聚焦主要风险点的核查要求,确保碳排放数据质量风险可控。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核查实践中发现部分重点排放单位的计量设备校准维护存在问题,个别关键计量器具没有得到及时的校准维护管理,影响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不满足核算指南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存在一定的数据质量风险。《铝冶炼核查指南》强化了对计量器具的核查要求,规定从计量器具台账、使用和管理制度、检定/校准和维护记录、记录结果四个方面开展对计量器具的核查工作,细化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应当使用依法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的计量器具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的有关要求。

铝液产量是影响铝冶炼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和配额分配的一个关键参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对铝液产量的计量监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之对应,《铝冶炼核查指南》细化了对铝液产量的核查要求,比如要求查阅电子汽车衡/电子吊秤计量的铝液抬包原始记录、电子汽车衡/电子吊秤的检定/校准记录,并且需要跟外接端口上传至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的铝液产量数据和购销存台账、生产统计报表、经济技术指标台账、生产日志、生产计划等其他来源的产量数据进行交叉核对。

另外,《铝冶炼核查指南》要求核查机构对关键参数取值范围的合理性做出技术判断,对于偏离理论极值及明显异常的数据应开具不符合项并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作为主管部门对数据质量风险管控的重点。

四、《铝冶炼核查指南》抓住“牵引线”,引导企业加强数据内部质量控制,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作用。

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是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数据及信息存证、检验检测、排放核算与报告、排放报告核查、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是整个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的“牵引线”。《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

在对各参数的核查要求中,《铝冶炼核查指南》强调应首先查阅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对具体参数的数据获取方式的要求,再针对不同的数据获取方式,确定相应的核查步骤和方法。如关于铝液产量的核查,《铝冶炼核查指南》明确规定,核查组首先查阅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确认铝液产量数据获取方式为“采用生产系统记录的电子汽车衡计量数据”还是“采用铝电解车间之外的电子吊秤计量的铝液产量数据”,然后再针对不同的数据获取方式,规定相应的核查步骤、内容和方法。《铝冶炼核查指南》强化了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作用,一方面可有效提高核查效率,另一方面也可有效促使排放单位建立和运行内部数据质量控制。

总体来说,《铝冶炼核查指南》为铝冶炼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提供了一个具有很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文件。通过遵循该指南,可以确保铝电解工序碳排放数据“核的准”,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顺利扩围和健康运行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