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财经要闻
资讯中心:
期市分析
财经要闻
机构点评
行业动态
统计数据
金属知识

央行:城商行应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能力

来源:互联网整理 发布日期:2018/11/8 8:36:45

交流城商行先进经验提升政策传导效果——人民银行在浙江召开全国城商行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会暨现场推进会

2018年11月6日,人民银行在浙江召开全国城商行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会暨现场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现场观摩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做法,交流城市商业银行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经验,研究部署商业银行基层支行政策传导落地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作讲话,30家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研究。11月1日,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抓好六个方面的政策举措落实,强调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体现出党中央对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高度关切,对我们做好民营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改进金融服务、抓好政策传导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出台了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几家抬”政策,初步效果已经显现,下一步重点是抓好各项政策传导和落实落地。

潘功胜指出,商业银行是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主体,城商行是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主力,多数城商行从成立之初就以民营和小微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市场竞争中有先发优势。城商行应当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战略需要,推动我国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潘功胜对城商行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第二,要在信贷资源安排、授信审批权限设置、绩效考核政策上完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制度安排;第三,要善于运用科技和信息技术,紧跟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针对抵押担保、期限设置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城商行应当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有效的风险防控能力,实现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业务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议期间,人民银行还与在浙各类商业银行的部分县级分支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座谈,深入调研交流基层商业银行传导落地的梗阻问题,研究如何改进商业银行内部传导,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提高政策落实效果,并对银行基层行反映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发挥、金融机构错位竞争等困难和建议进行了回应,现场气氛热烈活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