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预计未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根据环保部和省政府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2日2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使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治污效率。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机动车限行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
(二)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除保障民生和安全生产之外,一律停产。
2、铸造、家具制造、人造板、塑料制品、水泥制品制造、包装印刷、玻璃钢、饲料加工等行业企业停止生产
3、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和原材料运输。
4、钢铁行业:每家钢铁企业停用一台烧结机;
5、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
6、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产;
7、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30%以上(较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
8、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其余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20%以上;
9、机械装备制造:抛丸工序停产,喷漆工序停产50%以上;
10、食品加工业:产生VOC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或生产工序计,一条生产线的全部停止生产);
11、错峰运输。火电、钢铁、焦化、有色、水泥、玻璃、化工、煤矿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减少50%以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扬尘控制方面:
1、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
2、停止建筑、道路、拆迁工地施工作业。
3、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
4、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各县(市、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各自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1月4日零时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