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收到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7】31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本公司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落实限产30%措施(以电解槽数量计),10月31日前电解槽停槽到位,11月1日起全面执行限产30%的措施。
本公司将接续前期(2017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大气污染管控工作通知的公告)采取的综合性限产限排措施,根据本通知要求按期限产到位。限产期间,本公司将通过安排电解槽大修、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产组织、强化营销管理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限产对本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此次限产措施实施到位后,在采暖季本公司铝产品每月减少约1.1万吨,从11月1日至2018年3月底期间,累计将减少铝产品约5.5吨,同时相应减少公司的销售收入,对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经营效益产生影响。具体影响情况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