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细化实化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政策措施,我厅组织修订了《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11月18日(星期一)前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人:康蒙、郭亮,51799109、51798075
邮箱:zhykjc@shandong.cn
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山东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大省,经过多年接续奋斗,发展的比较优势不断积聚和显现,为积极服务国家大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山东要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定好位、挑大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继续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新征程上,必须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把美丽山东作为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效能治理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美丽山东建设工作,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修订完成《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锚定“走在前、挑大梁”,把美丽山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塑造绿色低碳转型新优势,努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美丽山东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领域转型。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增强美丽山东建设的内生动力、创新活力。
2.坚持全方位提升。坚持要素统筹和城乡融合,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打造美丽城市、美丽乡村,推进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建设模式。
3.坚持全地域建设。立足鲁西鲁北平原沃野辽阔风貌、鲁中山河锦绣壮美风光、胶东半岛依山傍海精美风尚、鲁南水丰物阜秀美风韵,塑造各具特色的美丽板块,全面展现齐鲁大地多彩风貌。
4.坚持全社会行动。把建设美丽山东转化为全体人民行动自觉,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美丽建设格局。
(三)战略目标
到2027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进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取得重要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美丽山东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美丽山东目标基本实现。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全面建成。
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确定县(市、区)主体功能,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配套政策。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构建“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布局和“一群双核、两屏三带、三区九田”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1.保育永续利用生态空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构建“两屏、三带、七廊、八心”生态保护格局。高质量推进黄河口、长岛国家公园设立和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岸线分区管控,重点保护以黄河、大运河、马颊河、徒骇河、沂河、沭河等主要河流和南四湖、东平湖等重要淡水湖泊为骨干的河湖水系。加强沿黄重要湿地、河口、湖泊、森林等生态空间共保共育,开展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东平湖生态治理、采煤沉陷区修复,打造济南—德州—聊城、滨州—淄博—东营黄河风貌带。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空间,构建“一带、两湾、三海域、五岛群”的全省海洋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探索优化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划定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类岸线,严控海岸线开发建设活动,严守自然岸线保有率。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合理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由省级、3大经济圈、16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等组成的“1+3+16+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实行“一单元一策略”精细化管理。统筹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及时调整和控制开发行为。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健全生态保护监管政策标准体系,完善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网布局,建设重要生态空间“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网络体系,持续开展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工作。到2035年,全省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4.5%,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完成国家下达的保护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典型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
2.打造高质高效农业空间。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上图入库。根据国家部署,探索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动态优化调整机制。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全面提升耕地质量,重点加强黄泛平原区、山前冲积平原区、黄河三角洲、鲁东低山丘陵区、鲁中南山地丘陵区等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拓展补充耕地途径,禁止围湖造田和围垦河道。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2.74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560.81万公顷。
3.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全面对接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强与黄河流域各城市群协同协作,发挥山东作为黄河流域最强经济体和唯一出海口的优势,加强与沿黄省区交流协作,全方位、多层次深化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共建沿黄生态、科创、产业、能源、文旅大廊道,引领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划定全省城镇开发边界,严格城镇建设用地管控。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集中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综合确定城镇主要发展方向和空间形态,明确用地结构调整方向,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构建起不可逾越的红线。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划定城市黄线、蓝线、绿线、紫线,促进城镇有序、适度、紧凑发展。立足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完善济南都市圈、青岛都市圈载体功能,持续优化城镇体系和新旧动能转换空间布局。按照城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主体功能定位,引导人口合理集聚,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融合产业空间、创新空间和城市空间,形成以济南、青岛、烟台“三核”为主引擎,以济青产业发展带、沿海产业发展带“两带”为支撑的新旧动能转换空间布局。
(二)“双碳”引领绿色发展
1.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落实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总抓手,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主要行业碳排放有序达峰。稳步推进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深化济南、青岛、烟台、潍坊等4个城市国家低碳试点,加快二氧化碳达峰进程,积极谋划落实碳中和任务。积极实施省级碳达峰试点。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重点领域典型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积极开展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绿碳”碳汇试点建设,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海草床、滨海盐沼等固碳能力。探索建立碳中和示范区。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方法及标准研究。
2.实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措施。着力推动产业低碳发展,深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以钢铁、有色、建材、化工领域为重点,控制产业过程碳排放,加大短流程炼钢工艺推广。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农业、油气系统、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加强甲烷、氢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落实国家碳市场监管要求,加大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夯实火电、水泥、电解铝、钢铁等行业碳排放数据管理,为进入全国碳市场打好基础。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3.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严控煤炭消费增长。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相关标准研究,推动实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一张网精准化管理,建立大气污染物减排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目标指标体系和实施路线图。以2035年实现所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为目标,倒排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与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时间要求,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与碳达峰工作。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评管理,积极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路径和有效模式。
(三)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1.全面提升传统产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上“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等量或减量替代”。搭建“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推行清单化、动态化、精准化监管。实施高耗能产业全流程清洁、循环、低碳改造和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进“两高”行业能效升级。对有色金属冶炼、化学药品原药、合成橡胶、水泥熟料等行业整治要求,通过产能转移、产能置换等方式,提升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融合化转型升级。统筹推进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稳妥推进地炼产能整合转移,加大短流程炼钢工艺推广,大幅减少独立焦化。推动石化、化工等行业优化整合,高质量建设一批高端项目。推动能源、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存量企业及园区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技术创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深入开展企业环保和清洁生产“领跑者”行动,系统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巩固提升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装备等六大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生产工艺革命、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生态农业,建立绿色导向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全过程监管机制。培育以绿色生态为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加快建设美丽田园综合体、海洋生态牧场。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生态文化等生活型绿色服务业。
2.强力突破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绿色环保、新型生态服务等新兴产业,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格局。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探索培育“生态+数字”新模式和新业态。布局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梯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以绿色化工、绿色智造、绿色港口、绿色基础设施等领域为重点,培育“领航型”企业。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面向油气开发、深远海渔业、核心配套等领域,建设世界领先的海工装备基地。加快海洋新材料研发应用,延伸海洋化工产业链。培育壮大生态环保技术装备和材料制造业,统筹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和生态环保制造业发展。促进生态环保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发展,深入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以生态修复、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为重点发展环境服务业,培育做强一批环保技术服务企业。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走深走实。突破发展未来网络、碳基半导体、类脑计算、深海极地等未来产业,做强氢能及储能、量子科技、空天信息、磁悬浮等示范园区。
专栏1:绿色低碳产业重大工程
1.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在建材、化工、印染等领域实施产业集群绿色化改造工程。以钢铁、焦化、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项目。
2.新兴产业创新突破。实施一批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以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培育集成电路、大数据、高端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一系列数字产业培育工程。开展碳捕集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二氧化碳气驱采油与地下封存等技术攻关应用。
3.生态环保产业培育。在济南、青岛、淄博等市建设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在青岛、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日照、德州、聊城、滨州等市建设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培育100家左右生态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
(四)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1.强化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控制。细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提出针对性控煤措施,确保完成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下降10%左右的要求。坚持“先立后破”,充分挖掘现有大型煤电机组供热潜力替代,有序推进低效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优化电力结构,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快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通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因地制宜成片推进清洁取暖,加大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持续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
2.大力发展新能源。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适度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建设。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构建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建设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统筹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与新能源开发。有序推进海阳、荣成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打造胶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积极推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
3.推进能源技术模式革新。大力推进能源技术模式革新,探索推广可再生能源和低谷电力制氢、“光伏+氢储能”一体化应用、储能应用等新模式,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培育壮大氢能产业,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扩大“绿电入鲁”规模,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加快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建设,加快电网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不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和绿电比例。提升新型储能应用水平,加快储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能量型锂电池、压缩空气等先进储能技术,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工程。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和“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
专栏2:清洁低碳能源转型重大工程
1.光伏发电。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环渤海”“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试点示范等。
2.风电。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鲁西南风电项目等。
3.核电。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海阳核电二期工程等。
4.氢能。国家电投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华电潍坊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项目、山东港口集团智慧绿色港项目、潍柴新百万台数字化动力零碳产业园项目、东营胜利油田光伏制绿氢炼化应用项目等。
5.油气管道及LNG接收站。山东天然气环网工程、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山东段、中国石化山东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扩建工程、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一期工程、烟台港西港区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等。
6.外电入鲁。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扎鲁特一青州特高压直流通道送端配套电源基地等。
(五)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1.加快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推进长距离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绿色货运体系。完善“四纵四横”货运铁路网,实施普铁电气化改造、支线铁路进港入园工程,推进港口集疏运、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打通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加快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日照、临沂等国家物流枢纽绿色化建设,建立完善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升海铁联运比例。推进交通强国智慧港口试点示范,实施绿色港口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青岛港建设“中国氢港”。
2.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船。推进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加氢、充电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继续清理整顿违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
3.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发展。完善港口岸电设施,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积极推进国际集装箱船靠泊使用岸电工作。
专栏3:绿色交通体系构建重大工程
1.货运、疏港铁路。水发国际物流铁路专用线、董家口至潍坊铁路线、兖矿东平陆港专用线、董家口至沂水西铁路、烟台港芝罘湾港区接轨珠烟线、烟台港龙口港区进港铁路专用线二期、山东淄海铁路专用线、岚山疏港铁路工程、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临沂临港疏港铁路、临沂山东港汇国际物流铁路专用线、山钢临港铁路物流园支线永锋专用线、兰陵县金石建设铁路专用线、山东如通铁路货运专用线、博兴鑫圣华铁路专用线、菏泽广源陆港铁路专用线、郓城至巨野铁路等。
2.轨道交通。济南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青岛城市轨道交通三期工程等。
3.内河水运。小清河复航及沿线港口项目、京杭运河主航道“三改二”提升工程、湖西航道改造工程、新万福河复航二期工程后楼至关桥段、郓城新河通航工程、京杭运河微山三线船闸工程、泰安港、济宁港等。
(六)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大力推动节能降碳增效。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从源头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碳水平。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加快实施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2.深入实施节水行动。严格落实水资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以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为重点,推动火电、钢铁、石化化工、造纸、印染、食品等高耗水企业认真执行行业用水定额,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实现水循环梯级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倒逼高耗水产业有序退出。加快推进再生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稳步推进水权交易制度建设。
3.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任务。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入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建设用地差别化配置政策,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体系,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机制,探索开展详细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4.推动资源节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布局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
三、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实施环境品质提升战略,统筹气、水、土、海各要素,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流域、海域联防联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环境品质。
(一)协同治理恢复清新空气
1.落实大气污染区域协同防治。持续完善省市两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设,完善“省—市—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三级预案体系,持续推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积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相关管控政策和排放标准要求,积极参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区域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开展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完善秸秆禁烧监管体系,持续开展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
2.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防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特征和产生过程,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或提标改造,火电、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和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清洁化,严格新车源头管控,开展柴油货车排放常态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排放检验弄虚作假。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开展畜禽养殖业全流程氨排放控制试点。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等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到2027年,全省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到2035年,全省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进一步下降,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
3.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明确地级城市相关部门噪声污染防治职能分工,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噪声源头防控,坚持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中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要求。提升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监测自动化和管控精准化水平。全面开展宁静小区建设,推动宁静小区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推广应用噪声地图技术,构建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窗口。加强噪声监测量值溯源管理,开展污染源溯源分析。加大对低噪声工业设备、建筑施工设备以及低噪声生产和施工工艺等的研发力度。加大对投诉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的督办力度,构建噪声扰民问题化解机制,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重点问题。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科普宣传,推动社会共治,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社会氛围。
专栏4: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1.NOx深度治理工程。(1)在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等重点行业实施NOx深度治理项目。(2)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VOCs综合治理工程。(1)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含VOCs产品源头替代项目。(2)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实施VOCs提标改造项目。(3)实施一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升级改造与监控工程。(4)以彩钢板、玻璃钢、板材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工程。
3.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工程。(1)实施一批老旧工程机械升级改造项目。(2)实施一批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3)实施一批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4)实施国Ⅰ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或更新项目。(5)实施新能源车替代试点项目。
(二)三水统筹实现岸绿水清
1.提高水资源配置和利用水平。严格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用水需求,科学优化水资源配置,细化完善干支流水资源分配,在充分考虑节水的前提下,留足生态用水,合理分配生活、生产用水。严格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抓好现代水网建设,谋划实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科学合理规划,分批分级推进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建立健全当地水、外调水、再生水、淡化海水等多水源保障体系,推进水资源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加强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管理,推进地下水保护和超采综合治理。严格执行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取水许可限批政策,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综合治理。积极推动烟台、临沂等城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探索建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动海水淡化利用,提升全省海水淡化产能,统筹推进海水淡化排放的浓盐水资源化利用。研究制定全省生态流量管控管理办法,分期分批合理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将生态流量(水量)监测纳入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强河湖水量统一调度,逐步提高河湖生态用水保障程度。
2.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健全流域分区管理体系,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推进工业、城镇、农村水污染三源治理,以氮磷、氟化物等为重点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到2027年,7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鼓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将处理后产生并达标的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用于国土绿化、园林建设、废弃矿场以及非农用的盐碱地和沙化地,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全面开展城镇排水管网排查整治,打通城区污水管网断点,消除城区管网空白区和生活污水直排口,实现城市污水“零直排”。以南四湖流域为重点,探索利用河道蓝线空间建设岸边缓冲带、生态护岸和湿地等海绵设施,完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控制城市面源污染。以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节肥节药技术,在农田退水区域建设生态截留沟及湿地,通过回用和净化等方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养殖业、种植业等污染治理,推动养殖大县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建立“水体—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的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流域精细化管理平台。到2027年,地表水水质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3.改善水生态打造美丽河湖。以鲁中泰沂山脉、胶东半岛丘陵为重点,加大水源涵养力度,加强水系连通,打造南北相连、东西共济的水生态连通体系。保护以黄河、大运河、马颊河、徒骇河、沂河、沭河等主要河流和南四湖、东平湖等重要淡水湖泊为骨干的河湖水系,保障河湖水体连续性和重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用水。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健康评估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与保护修复工作,依托河湖自然资源禀赋,提升打造“千姿百态、各美其美”的美丽河湖。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专栏5:水生态环境提升重点工程
1.地表水环境治理工程。(1)在黄河、南四湖等重点流域,实施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2)实施县控及以上断面所在河流、湖泊入河排污口溯源工程,开展分类整治。(3)以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工业水污染防治类工程。(4)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和监管工程。(5)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
2.生态扩容工程。(1)以黄河、南四湖等流域为重点,实施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大汶河、东平湖等黄河下游主要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力度。(2)实施水资源优化调度工程。(3)实施一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三)系统防控维护清洁土壤
1.实施土壤环境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空间布局管控,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土壤修复活动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制度。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探索形成一批成熟适用的技术路线和管理模式。
2.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依法严格执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农用地进行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规定的目标,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3.实施土壤污染绿色可持续治理与修复。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实施“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健全土壤治理与修复标准、技术规范等。
专栏6:土壤、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
1.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1)以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工程。(2)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绿色可持续修复工程。
2.地下水治理修复工程。(1)实施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工程。(2)以在产化工企业、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区域为重点开展一批防渗改造工程。(3)实施一批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
(四)无废引领推进固废治理
1.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梳理现行的固体废物管理、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制度,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建设管理相融合。加快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机制,推进固体废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支持青岛、枣庄、临沂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工作,到2035年,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2.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省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标准、规范、技术体系,坚持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逐步扩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规模,提升综合利用能力,降低贮存处置量。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提升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快建立电商、快递企业与包装生产企业、消费者、回收企业多方协作的回收循环机制。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27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
3.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重点对象,以黄河入海口、南四湖、化工企业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持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严格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排放及环境风险管控。构建优先控制化学品防控体系,提升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监督执法,严厉查处未经登记、备案违规生产、进口、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行为,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认真履行保护臭氧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等国际环境公约,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加强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机理、跟踪溯源以及迁移机制等基础研究,推动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到203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4.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提升省市两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能力。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配置,加快推进氰化尾渣等长期大量贮存的危险废物清理工作。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优化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危险废物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的高压态势。
专栏7: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工程
1.固废和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工程,新建和改造提升医疗废物无害化综合处置工程。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工程。
2.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和减排工程。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的化学品,实施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公约受控化学物质替代和减排工程。
(五)陆海联动建设美丽海洋
1.强化陆海污染协同治理。加强沿海、入海河流及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目标、政策、标准和制度衔接,强化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严格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监管,构建陆海统筹的管理体系。完成黄河、小清河等重点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溯源,对莱州湾污染通量较大的国控入海河流以及总氮浓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控河流断面,制定流域总氮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和渔船污染防治,持续开展“船舶碧海蓝天”专项行动、渔港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绿色港口建设行动。严格执行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促进清洁化生产和养殖模式转变,推动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强海(岸)洋工程污染防治和海洋倾废活动监管,开展岸滩和海漂垃圾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完善岸滩和海漂垃圾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到2027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到2035年,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2.实施陆海联动环境风险防控。开展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建立沿海地区风险源清单。以沿海石化、危化品码头、海上船舶、核电等领域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有效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重大环境风险。完善危化品码头消防及防污染设备配备,建设污染物泄漏预警预报设施。建设海洋环境监视监测系统,制定海洋环境风险责任清单。建立赤潮、浒苔等监测、预报预警以及联合打捞机制,共同应对环境风险以及海洋自然灾害。
3.打造城海交融美丽海湾。健全“一湾一策”污染治理机制,持续改善海湾生态环境。开展环湾陆源污染防治提升行动,在优先建设海湾率先完成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任务,推进环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河湖“清四乱”、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入海河流水质改善和总氮治理,实现湾内无污水直排、漏排问题。支持优先建设海湾所在市率先探索“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垃圾治理模式,确保优先建设海湾范围内垃圾盖度保持在0.5‰以下,湾内景区范围、沙滩岸线、渔港区域、港口码头、海岛岸线等重点滨海区清洁干净。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增加海岸带地区绿地、水系等生态空间占比,提升公众亲海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休闲、赶海、戏水等亲海需求。定期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估,强化遥感、无人机等常态化监管,加强监管成果应用。持续开展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积极争取入选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到2027年,19个重点推进的美丽海湾全部建成,威海市、日照市基本完成全域美丽海湾建设任务;到2035年美丽海湾基本建成。
四、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以建立健全相互滋养、命脉相连、良性循环的自然生态系统为重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持续提升生命共同体的功能与品质。
(一)建设高质量生命共同体
1.构建“两屏、三带、三原、一海”生态修复格局。加强鲁中南山地丘陵、鲁东低山丘陵两大战略性生态屏障修复,提升两大核心生态源地功能;保育修复海岸线、黄河、大运河三条生态带,提高河流廊道生态流量,提升陆海交错带生态功能;强化鲁西北黄泛平原、鲁西南沉积平原、胶济山前冲洪积平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农田生态质量;推进海域海岛生态保护和修复,改善海洋生态质量功能。建设河湖绿带、沿海防护林带等生态廊道,连通鲁中南山地丘陵、鲁东低山丘陵等重要生态空间,构建“山屏—水网—林网”有机生态网络。
2.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与品质。强化对黄河三角洲和黄河重要干支流的自然保护与功能修复,统筹实施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修复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以黄河三角洲、南四湖、沿海等区域重要湿地为重点,修复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持续开展森林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树种结构。推进沂蒙山、尼山、黄河下游等区域重点工程项目。扎实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分区域多途径增加森林资源,推进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和良种选育攻关。全面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机制,提高林产品供给能力。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实施耕地休耕轮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三区两线”历史遗留露天矿山为重点,推进破损山体、露天采场和废弃矿井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开展黄河流域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示范。以南四湖周边区域为重点,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到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水土保持率达到90%左右,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3.推进贯通陆海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推进退围还海、退养还滩(湿),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保护海湾区域生物栖息和迁徙空间。统筹河口区域行洪防潮、鱼类洄游繁殖、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和鸟类栖息觅食等重要功能,综合治理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恢复河口生态系统。开展海水入侵防治和海岸侵蚀综合防护,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保护修复柽柳林典型生态系统,打造海岸绿色屏障。保护海岛生态系统,开展岛体植被修复,修复岸滩生态功能。加强海岛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和恢复,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1.建立完善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综合评价与动态监测。以黄河三角洲、南四湖、东平湖、昆嵛山、泰山、胶州湾、荣成大天鹅自然保护区、庙岛群岛等典型区域为重点,建立和完善物种资源定期调查与数据库更新维护制度,建立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名单。建立陆海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数字化的生物多样性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全方位、立体化、数字化的生物多样性信息展示,做到生物多样性长期动态监测与信息发布。摸清常用生物遗传资源种类和利用状况,编制重点生物遗传资源目录,规范化管理生物遗传资源。建立山东省野生中国特有动植物信息数据库。
2.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快实施《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法规政策体系,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相关部门规划。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科学开展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健全并发展山东省生物遗传资源保存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生物多样性合作保护与国际平台建设,争取国际组织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广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
专栏8: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1.生命共同体建设工程。(1)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尼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黄河下游生态保护与修复创新项目、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良种选育攻关工程。(2)黄河沿线、大运河沿线生态修复重大工程。(3)黄河三角洲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在东营、济宁、泰安等市开展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4)鲁东低山丘陵区生态修复工程。(5)在济南、烟台、济宁、泰安等市实施废弃露天矿山修复治理工程。(6)以鲁西南地区为重点实施采煤塌陷地治理修复重大工程。(7)在济南、济宁、滨州等市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1)以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为重点,实施生境恢复修复工程。(2)在济宁、威海等市实施种质资源库建设工程。(3)以互花米草、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为重点,实施外来物种入侵治理工程。(4)以15个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15个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工程。
3.重点河口海湾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近海与滨海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2)岸线综合整治与生态化建设工程。(3)海岛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4)莱州湾等区域渔业资源恢复工程。
五、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生态安全政策,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等,保障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
(一)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1.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加大重大新、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防控力度。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生物技术及其产品风险检测、识别、评价和监测。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监管制度,促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开发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惠益分享等监管信息跨部门联通共享。强化生物遗传资源对外提供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的管理和监督。持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和致灾物种的防控管理水平,强化互花米草、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水生外来入侵物种和林草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研究制定外来物种和致灾物种的入侵防控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2.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加强气候变化风险研究和评估,提升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海洋等重点领域气候适应水平。加强应对森林、河流、湖泊、海洋生态环境风险以及自然灾害的能力。重点针对干旱、内涝、台风、风暴潮、海冰、海岸带侵蚀、海平面上升等灾害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的对策研究,提升山东半岛、渤海湾、黄河三角洲及沿海城市跨区域突发事件防御和应对能力。探索开展城市生态系统服务评估,建立健全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减灾防灾预警和应对方案体系。
(二)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1.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按照“源头防控、传输控制、暴露隔离、应急处置”管控思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筛选重点区域、流域,绘制环境风险“一张图”,聚焦重点区域流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行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园)一策一图”。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多层级的生态环境风险监管与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应急专家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环境应急信息系统智慧化迭代升级,推动应急数据集成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编制实施全省“十五五”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提升常态化应对生态环境风险能力。
2.强化水环境风险防控。以乡镇级和“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深入推进各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地建设,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上游、人群聚集区等高敏感地区的污染、高风险产业准入。探索开展水源地新污染物监测和防控研究,开展生物综合毒性预警监测,探索提出基于人体健康保护的水源水质管理目标。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海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健全海洋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体系。
3.有效应对大气环境风险。开展重点地区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排放现状与环境风险摸底排查,完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监测预警和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污染天气预警,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探索改进环境健康监测评价方法,鼓励公共场所布设新风系统,降低人群重污染天气的暴露水平和损害程度。
4.推进重金属及尾矿库污染治理。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或等量替换。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有色金属、皮革鞣制加工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和无序堆存历史遗留废物排查整治。
(三)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落实各级政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核与辐射应急、辐射安全管理、辐射环境监测等能力建设,保障核技术利用安全。构建全省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及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推进海阳、石岛湾等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黄海海洋辐射监测基地建设,提升海洋辐射环境监测能力。以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放射源、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废旧放射源为重点,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开展风险指引型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实现辖区内所有涉源单位从严监管全覆盖。完善辐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区域性、专业性、模块式应急演练。建设区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东部)项目,提升区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支援能力。
(四)强化生态环境健康管理
推进健康山东建设,持续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源企业基础数据库,研究绘制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分布地图。探索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建立重点项目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和管控制度,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
专栏9: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程
1.高品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达标水源地达标治理、城市分质供水工程。
2.环境风险体系完善工程。在济南、济宁、德州、滨州等市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
3.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1)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建设工程。(2)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等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工程。(3)黄海海洋辐射监测基地。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东部)项目。
六、加快建设美丽山东新高地
立足齐鲁大地多彩风貌,强化要素统筹和城乡融合,加强绿色发展协作,推动将美丽中国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创新,打造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山东新画卷。
(一)建设现代美丽城市
1.创新城市绿色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城市碳排放碳达峰实现路径,推动建筑、交通、产业等关键领域绿色变革,加快形成集约紧凑低碳的发展模式。研究编制城市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产业体系。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面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低能耗交通方式,统筹推进公交车更新换代。开展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2.提升城市环境美感。注重城市总体景观,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山际线、海(水)岸线。强化城市特色风貌引导,将特色文化符号和元素融入城市整体形象设计,杜绝大拆大建。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环境协同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评估。补齐城市卫生短板,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水平。建设公园城市,打造一批具有高品质景观环境的城市特色片区和魅力街区。
3.促进城市生态宜居。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系统开展城市体检,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城市水系统、交通系统、能源系统、环卫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设施建设规划协同衔接。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体系。坚持精细化城市管理,以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为重点,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4.强化城市生态安全韧性。持续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加大“城市双修”力度,加强城市自然风貌保护,扩大城市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断扩容开敞有度、疏散高效的城市内部安全空间。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推进城市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构架完整连贯的城市绿地系统。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渗、滞、蓄、排、净、用能力,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系统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强化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保护。完善建筑应急避难功能,提高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增强应对灾害能力。
5.提高城市智慧管理水平。加大城镇通信网络、基础算力、智能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全面支撑城镇智慧化建设。围绕教育、医疗、文体、出行、就业、社保、养老、救助等重点领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智慧化惠民服务体系。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市政设施、地下管网、排水防涝、停车设施、路灯照明等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对城市范围内基础设施、相关环境等的动态监测和快速反应,提升城市建设水平、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二)塑造特色美丽乡村
1.增韵添色乡村建设。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依托海滨、山野、河畔、平原等不同地理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塑造传递美感的乡村建筑风格,形成表达齐风鲁韵的整体风貌。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支持景区化村庄建设,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扎实做好特色村镇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具有地方传统韵味的文化节点、村居建筑和乡村集市,护好齐鲁乡村文化灵魂。
2.持续改善农村环境。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扎实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深化拓展“三清一改”。持续深化农业生产污染防治和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强化系统治理。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运用电代煤、气代煤、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改善农村集中居住社区供暖条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打造洁净秀美的村居环境。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3.生态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传承绿色生态农业技术体系,进行现代化改造提升,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生态化发展。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模式。持续推动山东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推动山东优势特色农业集群发展。延伸拓展乡村生态产业链,提升“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影响力。
4.持续推进农业投入结构绿色化。统筹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和有机肥增量替代行动,严控东平湖等水域农药化肥使用量,建立健全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健全农业投入品追溯系统。加快农业灌溉体系现代化改造,向节水要效益。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形成高效、清洁的农业生产模式。深入推广水肥一体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标准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覆盖栽培等新模式新技术。加快推广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方式,支持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三)打造美丽山东样板
1.共推城乡协同发展。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科学评估村庄资源禀赋、发展趋势和限制因素,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统筹区域、城乡资源要素配置,完善基础设施布局,推动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强化城际、城乡生态共保环境共治。增强济南、青岛等中心城市资源配置、科技创新、产业引领等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强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人口集聚能力。以县城为城乡连接纽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就地就近转移,促进城乡高质量融合。
2.深入开展创新示范。开展美丽山东地方实践,先行先试形成一批示范样板。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创建示范质量。持续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集成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个片区,发挥各自特色优势,加快构建高水平开放政策制度体系,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深度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引领RCEP经贸深度合作。
3.积极培育“美丽细胞”。加快各领域、各层级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社区、美丽学校、美丽园区、美丽庭院等“美丽细胞”,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中国新画卷。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示范样板,分阶段、分梯次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全方位提升。
专栏10:美丽城乡融合建设工程
1.城市节点化发展工程。支持各市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推动制造业差异化定位、集群化发展,形成区域性重要节点城市。结合重化工产业基地及历史传统文化特点,打造鲁中鲁北壮美城市群。结合海洋文化兼容并蓄、创新进取特点,建设半岛精美城市群。结合鲁南水丰物阜的自然气候特点,建设鲁南秀美城市群。
2.城镇特色化建设工程。实施特色强镇建设工程,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等特色强镇。实施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工程,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培育菏泽陆港产业新城、聊城高铁新区、潍坊高密临港经济区、烟台金山湾片区等一批新增长点。
3.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路网提升、道路通达、通行安全保障、融合发展样板、运输服务升级工程。农村供水保障提档升级工程。农村新能源供给提档升级工程。“宽带乡村”工程。
4.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2)村容村貌提升工程。(3)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程。(4)农业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工程。
5.生态农业智慧转型工程。以鲁西南、鲁西北、胶莱、沂沭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推进粮油、畜牧、果菜等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农业绿色化。发展智慧农田、智慧海洋牧场、智慧林业等,建设济南、青岛、潍坊、德州智慧农业试验区,推进智慧化种养基地建设。推动诸城、平度、寿光等地创建国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组织农业大县大市开展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试点。
6.“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工程。鼓励各地创新转化模式,推进国家级、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数为基础的建设实践成效评估机制,强化全过程管理。
七、开展美丽山东建设全民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与生态价值提升相融合,绿色生活方式与文明习惯养成相融合,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人心,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争做美丽山东的建设者、受益者。
(一)创新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1.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引导和推动党政干部不断强化生态优先的发展观、政绩观。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积极引导、鼓励、支持社区、企业、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生态实践活动,增强全民生态意识。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提倡“五讲四美”,树立文明卫生意识,培养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引导公众形成生态文明意识。
2.建设生态文明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在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经验,以及全省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美丽山东建设的积极举措。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居(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推动建设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教育基地。鼓励各地建设生态文化主题场馆。
(二)传承弘扬生态文化
1.深入发掘生态价值观。深入发掘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价值观念,传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观。结合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一批生态文创作品,将生态哲学、美学以及伦理渗透到作品中,促进生态价值观和生态审美观相融合。
2.传承保护传统生态文化。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及名村保护与监管,保护城乡传统山水格局,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突出地方特色,做好传统文化和非物质遗产中生态价值观的传承、弘扬、发展和保护。
3.打造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以“山水圣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旅游带、大运河(山东段)文化旅游带、黄河文化和绿色生态旅游带、齐长城文化旅游带、红色文化旅游带、仙境海岸文化旅游带等齐鲁特色文化旅游带为重点,利用山水圣人、红色文化、生态康养、仙境海岸等优势资源,打造“好客山东”品牌引领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加强泰山、齐长城、黄河、大运河(山东段)等资源协同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引导民众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享、低碳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村镇和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健全完善绿色交通体系,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135”绿色出行方式。坚决遏制餐饮浪费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全方位提高全社会节能、节水、节粮等节约意识,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引导公众树立和实践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2.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围绕衣、食、住、行等生活环节,促进绿色低碳商品供给。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激励机制,推动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及绿色产品认证。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引导企业深入执行绿色采购指南。加快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
(四)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
完善碳普惠体系,扩大碳普惠覆盖范围和项目类型,推动形成规则清晰、场景多样、发展可持续的碳普惠生态圈。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鼓励企业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开展专业化、精准化的生态文明活动。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深化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义务植树、绿植领养、“河小青”净滩等水利志愿服务活动,提升“社区青春行动”的“含绿量”。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污染防治相关科研机构、实验室面向公众开放,开展公益讲堂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普及活动。
专栏11:齐鲁生态特色文化重大工程
1.生态文明思想研习行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广泛宣传山东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2.加强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型实践案例宣传活动。
3.生态文化传播行动。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无废城市建设、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等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为重点,实施生态文化精品工程,创作一批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承载生态价值理念,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生态文化作品。建设“大地文心”山东生态文学创作基地。打造生态文化活动品牌。
4.传统文化传承载体建设工程。传承、创新、发展曲阜传统文化、齐文化、大禹文化。谋划、建设、运营好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尼山圣境、泰山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工程、山东传统手工艺产品创新提升工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综合开发工程、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全球汉籍合璧工程、农村电影标准化放映提升工程、中国职业教育博物馆和职业体验馆、山东自然博物馆、山东吕剧博物馆、齐河博物馆群等。
5.生态文旅打造行动。依托环境优美的森林、湿地、海岸、海岛、田园综合体等生态资源,发展自然观光、休闲运动、度假康养等特色生态旅游模式,开发山林旅游、海洋/海岛旅游、人文旅游等产品。高质量建设仙境海岸、黄河口、泰山、昆嵛山、沂蒙山、微山湖等绿色生态旅游基地,支持青岛、东营、烟台、威海等市打造知名生态旅游城市。
八、健全美丽山东建设保障体系
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基础制度建设,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为建设美丽山东提供坚实保障。
(一)完善体制机制
1.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标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制定修订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规范等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标准。及时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探索制定省级污染物入海排放标准,健全环境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依据评估结果适时修订地方标准。
2.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机制。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把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动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衔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山东省环境信用评价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建立常态化督察问责联动机制。
3.持续深化改革。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六位一体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改革。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源头防控和综合决策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4.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建设。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建立完善本部门(单位)或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主动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落实情况的监督督办。
(二)强化政策保障
1.加强财税政策支持。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聚焦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水利、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等重点任务,确保投入规模与建设任务相匹配。加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美丽山东建设的支持,积极参与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设立。注重综合施策,集聚资源放大效果。综合采取生态补偿、资金奖补、税费调节、引导基金、财金联动等手段,引导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
2.稳妥有序创新绿色金融工具。有序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构建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探索开展与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防控绿色金融风险。进一步推进转型金融发展和深化绿色金融创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工业重点领域企业和转型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质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
3.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重要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环境要素交易规则,持续培育发展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积极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用电支持政策,严格实施涉及高耗能行业的阶梯电价制度。完善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
4.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技术支撑机制,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和生态产品地图。构建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体系,开展GEP核算试点工作。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构建和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格监测体系,推进基于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的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落地。将绿色低碳转型等明确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优先支持领域。
(三)加强科技支撑
1.加强生态环境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核安全等作为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引导机制。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综合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建立科技创新联盟,形成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强污染防治先进技术遴选、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用好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2.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要素全覆盖、天空地海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加强对O3、VOCs、恶臭异味、分形态大气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型污染物的监测,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在重点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开展异味评价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等设施建设。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完善海洋生态环境、入海河流和直排海污染源监测体系。实现乡镇环境空气监测站应建尽建。健全“综合站+样地”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网络。
3.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超算云中心作用。加强对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数字资源的整体统筹谋划,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省、市合力构建“系统统一、数据统一、账号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的美丽山东数字化治理综合平台,实现生态环境各业务板块在省级统建系统的协同运行,打造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业务综合集成、闭环管理、全面贯通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4.加强人才队伍和科技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市场人才和配套产业人才引进制度,落实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和省级重点实验室。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骨干和团队的股权激励。
(四)实施重大工程
加快实施减污降碳协同、生态环境品质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支撑保障能力建设等重大工程。提出美丽山东建设重大工程,分批纳入美丽山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强化工程台账管理,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责任化推进。健全日常调度、督促协调推进机制,积极协调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强化跟踪问效,实施动态管理,动态调整优化工程项目清单,高效有序支撑美丽山东建设。
九、压实美丽山东建设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山东建设的全面领导。将美丽山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地各部门要把美丽山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美丽山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党中央部署,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美丽山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统筹研究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推动美丽山东建设工作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各市、县(市、区)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构建统分结合、责权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
(三)定期开展评估
建立美丽山东建设评价体系,编制美丽山东建设评估报告,重点评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美丽山东建设阶段性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安排,研究建立美丽山东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美丽山东建设成效考核办法,适时将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山东建设成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