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有关规定,在企业申报、市局初审的基础上,经省厅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拟确认阳泉市拓沣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等 7 座洗(选)煤厂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洗选加工企业;在企业申报、县局初审的基础上,经市局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拟确认沁源县洁达煤业有限公司等29座洗(选)煤厂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洗选加工企业;在企业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经县局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拟确认阳泉市华中鑫工贸有限公司等37 座洗(选)煤厂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洗选加工企业。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的洗(选)煤厂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不予确认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对公示洗(选)煤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送)到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