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就《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明确支持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安排到单个项目的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对单个项目的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60%,避免项目小而散。对符合要求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本专项资金也可支持。通过专项资金引导,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积极性,有利于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推进实施。
全文如下:
关于《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民间投资引导专项管理,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我们起草了《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7日。公众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首页“互动”板块,进入“征求意见”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2月19日